除了前一篇講的「報價」問題之外,雙方各自要做的事也都要在合約上律定清楚。
雖是二包接案方,但應不會百分百都是自己從0開始完成,大部分的二包都仍會「分工」,對方工作量佔比有可能比較少就是了,例如15%的工作量是對方,自己是佔了85%的工作量。
我遇過的有以下幾點:
客戶的需求無法具體確認的問題
對方所接過來的案子,有時候他把客戶需求談得不是很清楚或具體,所以我可能會常常製作時有些地方不知怎麼下手,特別是在「功能」面,此時會反覆透過一包的人去找客戶確認,但當一包的人是個「草包」時,他只會簽約不會談案子,故他只會「傳話」,不懂得如何與客戶一針見血的溝通,那麼這個二包的人可就苦哈哈了,甚至還需要做出超乎原本自己報價範圍應做的事。
二包的人要直接面對客戶嗎?
你的報價上或合約上要考慮到這一點,基本上我們二包接案方是不直接面對客戶的,哪怕是含有客戶在其中的Line群組也不加入,若要陪同或直接面對客戶,這個報價費用上就要另加,或是可以在合約上註明「不直接面對客戶」。
尚未結案,請一包方不要修改二包方製作的網頁
假設,二包接案方主要負責設計絕大部分的網頁與功能,簽約時須先在合約中與一包發案方律定好,在尚未結案時,一包發案方不要未經允許就亂修改二包接案方正在製作中的網頁或功能,這樣做可能會引起紛爭,例如一包方亂改二包方做的網頁,若改出問題,二包方就要重新處理或排除,這個擦屁股的工時,由誰吸收?而且這也是一種沒禮貌且不尊重的行為,也可能導致合作破局。
一包方,你覺得二包方做的網頁需要再修改,需要經過允許,而不是擅自修改,若你一包方覺得自己很行很會改,那當初何必要二包出去?自己來不就行了?既然要二包出去,就要學習如何尊重別人的專業。
總結
接案時接到別人二包過來的案子,真的要很小心應付,不然整個過程會很不開心或造成很多衝突,嚴重甚至還鬧上法院。